(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級招考單位和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其中:報考各縣(市)司法局、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森林公安職位的考生分別由州司法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森林公安局負責。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和涼山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三)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森林公安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有三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涼山州森林公安局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