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貴陽市公務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滿足我市各級機關,特別是基層單位的需要,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4〕14號)、《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4〕61號)、中共貴州省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zhàn)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黔黨發(fā)〔2012〕31號)的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15年貴陽市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為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中共貴陽市委組織部、貴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貴陽市2015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現(xiàn)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錄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錄工作按照編制招錄計劃、發(fā)布招錄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錄計劃及職位
全市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共計劃招錄411名。市直機關(單位)計劃招錄102名;縣直機關(單位)計劃招錄250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計劃招錄59名。各招錄職位詳見《貴陽市2015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2015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的2015屆畢業(yè)生,只能報考定向地的職位);貴陽市艱苦邊遠鄉(xiāng)鎮(zhèn)(見附件2)機關和派出機構可招錄高中或中專學歷人員;
2、外省戶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2015屆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外省戶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2015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工程”的人員(簡稱“五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六類人員統(tǒng)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即為招錄對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3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優(yōu)秀村干部、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